清远又现高空坠物?
最近,高空坠物案例频发
看得人实在害怕,就怕“天降横祸”
清远也有高空坠物的案例
危险就在我们身边......
01
7月3日晚上10点左右,一把螺丝刀从金海湾豪庭小区海景一路32座02单元楼上落下,戳穿了102房业主家雨棚。
4日上午,小区物管给楼上住户一一打电话,始终没人承认。102房业主吴阿姨表示,好在没有人受伤,经济损失也不大,就不追究了,只希望今后小区的住户们都能多加注意,不要再高空抛物。
02
6月22日10点20分左右,清新城区中山路一小区5楼居民在开窗时,房间飘窗突然坠落,击中楼下停放的小车。小车后玻璃碎裂,幸而无人员伤亡。
上述两个本地案例,庆幸的是未造成人员伤亡,但事后想想总是令人心惊,如果砸到了人,别说是螺丝刀,即使只是一枚铁钉,也有可能置人于死地。
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“高空坠物”的破坏性,清报实验室联合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推出“高空坠物”模拟实验。
▲实验视频
当1个鸡蛋从12米的高空(≈4楼的高度)摔下,顿时炸裂开来,而换成苹果,可以明显看见钢板被砸到变形。
当消防员从25米高空(≈8楼高度)扔下一瓶矿泉水,被砸到的玻璃瞬间破裂,玻璃片溅的到处都是,再看水瓶,也已经裂开。
高空坠物的结果如此可怕,绝不是一句“不小心扔的”“不小心掉下去的”就可以说得过去的。拒绝高空坠物,既是保护别人,更是保护自己。
高空坠物责任如何认定?
公安
高空抛物致人受伤或造成财物损失将依法追究肇事人的相关责任
“只要接到报警电话,我们都会出警处理。”清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对于高空抛物致人受伤或造成财物损失的,公安机关会调查取证。“我们会依法追究肇事人的相关责任。”
该负责人表示,受害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。对此,该负责人提醒市民,高空抛物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,请严格自律,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。
律师
如果找不到责任人,楼上住户共同“买单”
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密认为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高空抛物导致他人损失的事件发生后,若能确认高空抛物侵权人是谁,由侵权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。若侵权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,由其监护人对事件负责,进行赔偿。
周密表示,但在许多高空抛物事件中,往往无法找到侵权人,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,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,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。
“也就是说,如果找不到责任人,则事故发生的整栋楼居民要一起赔偿损失。” 周密说,除了楼上的住户能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,而其他无法提供证据者将共同为受害人的损失“买单”。
周密说,高空坠物不仅仅要追究民事责任,警方可以视性质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,追究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。
例如,从楼上扔垃圾,垃圾将楼下的车砸坏,若追究起来,行为人不但要做出民事赔偿,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。
如果明知楼下人员密集而从高空抛物,造成危害的可能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最高可判处死刑,“如果触犯刑罚,民事赔偿责任还照样承担。”
面对高空坠物,我们能做些什么?
●严格自律,不向窗外抛洒杂物。同时,监护人要教育未成年人不要高空抛物。
●居民定期严格检查自家的窗户、阳台搁置物、悬挂物等,防患于未然。
●小区物业或是商户管理方,对高层楼房的隐患定期巡检排查,发现问题及时修复。
关系生命安全的事,从来不是小事
治理高空抛物,已刻不容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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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发布编辑部
来源:清报融媒体——江南七怪工作室、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出品,部分素材综合清远日报、人民日报等
摄影:清远日报记者 李思靖
采写:清远日报记者 苏永杰
编辑:阿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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